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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二林男涉砍死前妻遭起訴 地院裁定羈押

2025/2/26 17:07(2/26 17:3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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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歲李姓男子日前於彰化縣二林鎮透天厝內涉嫌砍死前妻,遭彰化地方檢察署依殺人罪起訴,聲押獲准。(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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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鄭維真彰化縣26日電)彰化縣61歲李姓男子去年疑討錢不成,涉嫌砍死前妻,檢方依殺人罪起訴聲押,地院考量李男否認殺人且自陳有輕生念頭,加上曾有通緝紀錄,認其有逃亡之虞,今天下午裁定羈押。

李姓男子去年11月16日涉嫌於二林鎮透天厝內持刀砍殺50歲蔡姓前妻,事後偷車逃逸,並在五金行買1把水果刀,當晚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循線在埤頭鄉逮捕李男到案;彰化地方檢察署認為李男涉嫌重大,聲押獲准。

蔡女的女兒事發後告訴媒體,16日中午她返家探望母親,李男向家人索討金錢被拒,持鐮刀揮舞,傍晚她與李男發生口角,母親為保護她而遭李男持刀砍殺,她與年幼弟弟躲到鄰居家中報警。

彰化地檢署近日偵查終結,依殺人罪嫌起訴李男並聲請羈押,全案將由國民法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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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方法院今天表示,被告訊問後否認殺人罪、承認家庭暴力防制法違反保護令罪,但起訴書所載卷證資料足認犯嫌重大,其所涉殺人罪是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且被告犯案後有逃亡事實,並自陳有輕生念頭,過往也有通緝紀錄,有逃亡之虞。

地院指出,被告因此案家庭關係破裂,已無其他適當地點限制住居、責付,而且沒有其他較小侵害手段可確保審判進行,因而裁定羈押,被告如不服處分,可於10日內提準抗告。(編輯:郭諭儒)11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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