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男收購人頭戶供詐團使用製造斷點 加重詐欺起訴
2025/1/6 14:42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6日電)嘉義縣蔡姓男子被控去年專門承包詐欺集團帳戶業務,作為贓款轉匯第3、4層金流,蔡男以贓款購買虛擬貨幣存入詐團電子錢包,製造金流斷點,遭警查獲,嘉檢依加重詐欺罪嫌起訴。
嘉義地檢署起訴書指出,被害人於民國112年11月間,誤加詐騙集團的Line網路APP投資獲利群組,詐團並佯稱被害人有抽中高獲利股票須匯款,被害人不疑有他,於去年1月間依照指示匯款新台幣350萬元至某工程行帳戶,詐團為製造金流斷點,同日又將其中200萬元匯至某企業社帳戶。
嘉檢表示,詐團同日也將其中35萬元轉匯至嫌疑人蔡男帳戶,並在同一天又匯15萬元、12萬元至蔡嫌持有帳戶,蔡嫌則於同天前往嘉義縣某超商ATM提領詐騙贓款而遭警鎖定查獲,依加重詐欺罪嫌函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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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檢指出,蔡男因收購多本金融帳戶,並自112年9月起專門承包詐欺集團人頭帳戶金流,蔡男透過社群平台承接詐團生意,提供帳戶號碼給詐團使用,從中牟取暴利。
嘉檢表示,蔡男利用網路銀行將匯入贓款轉匯至掌控的帳戶,再自行或指示他人提領贓款,後續則以贓款購買虛擬貨幣存入詐欺集團所指定電子錢包,以此方法掩飾犯罪集團贓款流向,增加檢警查緝難度。(編輯:陳仁華)11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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