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暗戀女店員送巧克力約見面 男犯跟騷法拘役40天

2024/7/15 16:07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15日電)施姓男子多次購買巧克力送給超商女店員,又寫情書約見面,女子不堪其擾欲報警,施男又寫信表示若報警,會跟著一起去自首,施男因觸犯跟騷法遭判拘役40日,可上訴。

根據台灣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刑事簡易判決書,施男因暗戀超商女店員,從去年3月開始,購買金莎巧克力,將巧克力和紙條放在櫃檯,紙條內容為想約店員在圖書館見面、要求和對方約會,也請女子不要報警,如果要報警,他會和女子一起去警局自首。

除贈送巧克力外,施男還曾騎機車到超商櫃檯旁邊玻璃窗,剛好女店員站在窗邊操作機台,施男走到玻璃窗邊敲打玻璃窗,引起女子注意,再揮手示意後騎乘機車離去。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女店員要打電話報警時,原本在超商門外徘徊的施男衝進店內,制止女店員拿起話筒,準備要騎機車離開,看到女子又嘗試打電話報警,又衝進店內伸手欲奪下電話機,此時有其他客人走到櫃檯要結帳,施男才悻悻然離開。

女子報警後,施男遭台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提起公訴,案件在法院審理時,地院法官認為,施男不思以理性方式與女店員互動,謹守正當交友分際,騷擾跟蹤行為已造成告訴人恐懼不安實屬不該,但考量被告觸犯跟蹤騷擾罪後坦承犯行,判處有期徒刑40日,緩刑2年,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全案仍可上訴。(編輯:郭諭儒)1130715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