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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涉貪2度獲交保檢抗告成功 高院2度撤銷發回更裁

2024/7/10 19:22(7/11 18:4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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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前中)涉貪案,桃園地方法院9日上午重開羈押庭並更裁1200萬元交保。中央社記者鄭清元攝 113年7月9日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前中)涉貪案,桃園地方法院9日上午重開羈押庭並更裁1200萬元交保。中央社記者鄭清元攝 11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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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10日電)前桃園市長、已請辭海基會董事長的鄭文燦涉貪,日前獲桃院裁定500萬元交保。經高院發回,桃院改裁1200萬元交保,桃檢再提抗告。高院今天表示,撤銷原裁定,發回桃院更裁。



台灣高等法院表示,此件
鄭文燦

鄭文燦小檔案

  • 生日:1967年7月6日
  • 學歷:台灣大學社會系學士
  • 經歷:海基會董事長、行政院副院長、桃園市長、中華港澳之友協會會長、海基會副秘書長、行政院發言人、新聞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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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保抗告的卷證已送達高院,今天上午分案由強制處分庭法官審理,合議庭認為原交保裁定忽略鄭文燦的實質影響力,有再斟酌的餘地,因此撤銷,發回原審法院更裁。(編輯:李淑華)11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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