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城Online玩家鑽漏洞賺虛擬幣 法院判給付逾19億星幣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10日電)李男等4名「星城Online」遊戲玩家,鑽遊戲漏洞以獲得虛擬遊戲幣「星幣」轉售牟利,致遊戲公司「網銀國際」受損,因此提告求償。士院日前判李男等人須給付19億餘星幣。
網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主張,「星城Online」遊戲館「大鬧西遊」,其中虛擬遊戲幣分付費使用的「星幣」、免費贈送的「銀幣」,玩家可用2種幣進行吃角子老虎遊戲,玩家押注星幣,若挑戰成功即獲得星幣,押注銀幣即獲得銀幣。
遊玩過程中,玩家進入「FREE GAME」挑戰模式,押注後強制斷線,系統仍會持續運作,並把遊戲結果簡訊通知玩家,等到玩家再度登入遊戲後,會出現不同幣值的遊戲幣等遊戲漏洞。
李男等4人於民國112年4月2日至13日利用遊戲漏洞,反覆以銀幣押注共3430次,藉此獲得大量星幣,致公司受損,因此請求李男等人給付共計22億777萬9752星幣。
李男等人抗辯,依照程式既有且允許的功能操作,此遊戲漏洞的產生原因,應歸責於網銀公司;此外,他們不具備電腦系統等專業知識,無法知悉此遊戲漏洞是否為遊戲製作者故意留存,或為程式設計的瑕疵。
李男等人表示,適逢遊戲改版,原先遊戲規則僅能以星幣押注,改版後開放以銀幣押注,並不能預見會出現遊戲漏洞,以為是對玩家的補償。
士林地方法院認為,每1枚星幣可獲得100枚銀幣,即便遊戲幣僅能於遊戲內使用,但具有「移轉功能」,玩家可私下進行買賣交易,具有一定市場價值。
士院認為,李男等人非新手玩家,應當知悉遊戲漏洞非正常狀況,且在短短12天內把獲得的鉅額星幣轉售他人獲利,以140星幣賣1元的價格出售,共計獲利1574萬餘元,應負起損害賠償責任。
士院審酌網銀公司應負起10%的過失責任,因此判決李男等人應給付19億8700萬1776星幣,仍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1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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