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薇控投資imB調查官影響立案 調查局駁不符事實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9日電)王鴻薇今天指控參與投資im.B的調查官涉藉由身分優先領回本息以換取不立案偵辦。調查局表示,這名參與投資的調查官於投資期間陸續收取利息,非事發前一次出金,指控與事實不符。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今天公布一段今年4月28日的im.B新竹說明會錄音檔,並指控有投資im.B的調查官涉嫌利用身分先拿回投資本息,是否因此有對價關係,影響調查局通報立案。
王鴻薇說,即便調查局承認有調查官投資im.B,卻未交代調查官是否因提前拿到錢,而涉嫌隱匿詐欺犯行;又im.B發言人黃繼億日前交保後改名為黃育寶,還繼續擔任直銷投資說明會講師,質疑檢調縱虎歸山。
法務部調查局今天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im.B詐騙案原由桃園市調查處立案調查,於去年10月以涉犯銀行法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今年4月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再度接獲檢舉,即報請桃檢指揮偵辦。
調查局指出,由於不同執法機關陸續接獲檢舉,而由台灣高等檢察署開會決議由台北地檢署統一指揮北機站、刑事局共同偵辦,立案程序無受到不當干預。
調查局表示,調查局督察處查出有一名調查官於民國110年1月參與投資im.B,投資金額約新台幣1200萬元,截至今年4月底於投資期間收取利息共100萬元,並非於事發前一次出金,且本金均未領回。
調查局指出,目前查無這名參與投資im.B的調查官涉嫌利用身分優先領回本息的事證,且這名調查官未負責本案偵辦業務;而就調查官參與投資是否有違法情事,已由北機站報請北檢指揮調查中,若查出犯罪事證,絕不寬貸。
此外,調查局表示,有關im.B詐騙案的涉案人士經法院交保候傳,並非安然脫身或縱虎歸山,專案小組持續密切監控,若發現新犯罪事證,不但依法嚴加偵辦,也將向承辦檢察官報告,不排除向法院聲請再執行羈押。(編輯:張銘坤)11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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