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B曾國緯等31人吸金90億檢求重刑 代言人盛竹如不起訴
(中央社記者台北謝幸恩29日電)北檢偵辦imB吸金案,認定曾國緯父子等31人吸金90億元,今天提起公訴。至於主播盛竹如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曹姓調查官遭控刑事瀆職部分簽結,並由權責機關送行政懲處。
檢察官認為,因幫助曾國緯(本名曾耀鋒)拍攝廣告影片的主播盛竹如,而被投資人認為是詐欺共犯,但難認盛竹如拍攝時知悉imB平台有違法情事,也未見盛竹如參與平台投資或擔任公司幹部,罪嫌不足,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此外,當時調查局官員遭告發參與imB平台投資,並以職務身分要求優先領回本金即吸取利息,以換取調查官不立案偵辦,而涉有瀆職等情事。
檢察官追查,曹姓調查官投資imB平台1200萬餘元,並無施壓平台人員,曹男今年4月24日收受最後一筆8萬餘元利息時,當時尚未獲悉imB平台發生問題,並無以職務身分要求支付本金或利息,換取調查局不立案等情事。
檢察官認為,曹男曾向父親、妻子推廣投資imB平台,並從中分得1%佣金約2萬餘元,但無法構成銀行法向多數人或不特定人的法律要件;不過曹男身為公務員,卻兼職收取業務佣金,仍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等情事,因此由權責機關送行政懲處。
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網路借貸媒合平台imB自民國104年起成立經營,由主嫌曾國緯與女友張淑芬共同成立,由父親曾明祥掛名台灣金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
檢方查出,曾國緯等人藉由媒合不動產借貸進行債權認購來吸收資金,並指示詐團幹部認購債權,以製造債權活絡假象,再由平台每月支付投資人利息,但從去年起未依約支付利息及償還本金,使投資人血本無歸。
檢方估算,曾國緯等人藉此吸金超過新台幣90億916萬8900元(目前提告投資人為537人,投入資金共計17億4090萬5142元)。
檢方認為,曾國緯等人無視政府不得經營收受存款之禁令,危害國家金融政策之推行及妨害金融交易秩序甚鉅,於偵查中企圖迴護其他共犯,依違反洗錢防制法、銀行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詐欺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向法院建請從重量刑。(編輯:張銘坤)11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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