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直播主之亂 連千毅涉教唆開槍砸店判刑7年定讞

2023/5/25 16:12(5/25 17:38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直播主連千毅(右)因和其他直播主衝突,108年涉指使小弟在高雄街頭開槍恐嚇砸店,一審、二審均判處7年有期徒刑,最高法院25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圖為連千毅上銬步出法庭。(中央社檔案照片)
直播主連千毅(右)因和其他直播主衝突,108年涉指使小弟在高雄街頭開槍恐嚇砸店,一審、二審均判處7年有期徒刑,最高法院25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圖為連千毅上銬步出法庭。(中央社檔案照片)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5日電)直播主連千毅因和其他直播主衝突,涉指使小弟開槍恐嚇。一審、二審均判處7年有期徒刑,至於得易科罰金部分判刑1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

一審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指出,連千毅於民國108年間以精品公司吸收員工加入天道盟太陽會高雄分會,並多次指使成員脅迫網友刪文、道歉等;又因與直播主鄭又仁在網路上起口角,而唆使成員開槍恐嚇,造成社會大眾恐慌。

專案小組先後逮捕連千毅、太陽會高雄分會長謝育全、槍手張瑛桔、高雄分會組長鍾富賢等人。高雄地檢署偵查終結,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恐嚇、強制罪、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等罪提起公訴。

一審依違反組織犯罪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判處連千毅7年有期徒刑;另涉及恐嚇、強制等罪判處1年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

連千毅不服提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高雄高分院審理。二審認為,連千毅等人犯行對社會秩序、安寧造成嚴重損害,惡性甚重,僅坦承部分犯行,態度難謂良好,原審論罪科刑無不當,請求輕判無理由,仍判處7年有期徒刑。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量刑妥適,今天駁回連千毅上訴,全案定讞,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編輯:張銘坤)1120525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