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中市汽車停於斑馬線未禮讓行人 警方:檢舉就開罰

2023/5/18 16:22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8日電)台中市一輛休旅車停在斑馬線上,有行人要通過時不只未禮讓還前進碰觸到行人,全程被拍下影片在網路流傳,台中市警方今天表示,只要接獲民眾檢舉就依法開罰。

根據網路上流傳影片顯示,15日在西屯區西屯路二段與寶慶街30巷口,有1輛休旅車,車頭就停在行人穿越道上,一名男子要通過行人穿越道,經過車頭時,駕駛突然往前開動,車頭碰觸這名行人。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影片中只見行人被車頭碰到後一陣驚嚇,還好男子沒有跌倒,一臉驚恐看了一下駕駛後,即往前通過行人穿越道,而這輛休旅車也跟著開走。

台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西屯派出所指出,根據影片內容,駕駛將車子停在行人穿越道上,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可處新台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而未禮讓行人部分則可開罰3600元。但此案警方還未接獲民眾檢舉或報案,只要7天內接獲檢舉即可根據法令規定開罰。(編輯:黃世雅)112051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