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母涉遺棄幼子屍體埋公墓 未尋獲遺體二審仍無罪

2023/4/8 10:37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8日電)廖姓女子在未滿1歲幼子死亡後,將屍體埋在公墓附近,遭起訴遺棄屍體罪,一審獲判無罪。二審認為,全案僅廖女自白而無其他補強證據,至今未尋獲男嬰遺體,判決無罪。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廖女於民國100年4月產下一子,由於生父不詳,因此獨自扶養;106年6月間,廖女幼子未依入學年齡向小學報到,校方多次聯繫,廖女父親認為外孫子安危有疑,向警方報案。

廖女到案否認遺棄屍體,並供稱兒子於100年下旬因病死亡,她用浴巾包裹兒子屍體,帶到台北市富德公墓附近,為讓兒子入土為安,用撿來的木棍挖洞埋屍;士林地檢署依遺棄屍體罪起訴廖女,並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1年。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一審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檢警多次依廖女指認的埋屍地點進行挖掘,至今未尋獲男嬰遺體,檢方也未舉證廖女埋屍的積極證據,難以僅憑廖女自白就認定涉犯遺棄屍體罪,判決無罪。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二審合議庭認為,遺棄屍體罪以屍體存在為構成要件之一,雖然檢警對廖女的測謊結果認定廖女確實有埋屍公墓,但埋屍地點和行為已無法鑑定,也查無其他補強證據來佐證廖女自白,日前判決無罪。還可上訴。(編輯:李錫璋)112040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