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軍團戰車砲壓死士兵 屏檢偵結連長緩起訴
2022/12/28 10:58
(中央社記者蔡孟妤屏東縣28日電)陸軍8軍團裝甲564旅今年7月「聯勇操演」,全姓士兵遭戰車砲塔重擊死亡意外。屏東地檢署偵結起訴胡姓連長,考量胡男一時失慮且與被害人家屬和解,同意予以緩起訴處分。
檢察官調查認定,胡姓連長未依規定使軍事訓練役人員執行需具證照或簽證勤務,具有過失並導致全姓二兵死亡,涉犯陸海空軍刑法第76條第1項第5款、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
屏檢調查,564旅今年7月21日在屏東縣恆春鎮三軍聯訓基地進行「聯勇操演」,當天上午8時10分執行「主官裝備檢查暨妥善率鑑定」,時任564旅聯兵三營戰二連胡姓上尉連長,明知軍事訓練役人員不可執行需具證照或簽證勤務,仍指派軍事訓練役全姓二兵等人從事鑑定前戰車保養工作。
過程中車號軍9-20349號戰車因砲塔電源異常,致砲塔瞬時大幅度作動上仰,全男背部遭砲尾環配重盤重壓並卡住,雖經在場士官兵協力脫困送醫急救,仍於當晚9時22分因肺臟撕裂傷、氣血胸、機械性窒息、頸部血腫、胸背部壓挫傷併左側多處肋骨骨折、第1及2胸椎骨折等傷重不治。
承辦檢察官調查,胡姓連長明知軍事訓練役人員不可執行需具證照或簽證勤務,全姓二兵僅具步槍兵專長合格簽證,仍核定執行協助鑑定勤務,致全男因意外死亡,顯有過失。考慮胡男沒前科,且已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被害人家屬並同意檢方予以緩起訴處分,胡男應向公庫支付新台幣10萬元,以啟自新。(編輯:孫承武)1111228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