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巿鐵路地下化工程都市計畫 居民敗訴確定
2022/7/28 18:32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8日電)台南巿政府就台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興建工程於民國104年陳送二件都市計畫主要計畫個案變更,獲內政部核定。居民不服此核定,打行政訴訟,一審敗訴。二審今天駁回上訴確定。
二審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指出,台南市政府為台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興建工程,依都市計畫法規定,於民國104年7月30日陳送二件都市計畫主要計畫個案變更案報經內政部核定(原處分),台南市政府據此公告自105年9月21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
二件變更案包括「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配合台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案」以及「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配合台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部分鐵路用地、住宅區變更為公園道用地)案」。
多數當地居民不服原處分,提起行政訴訟。一審判居民敗訴,內政部勝訴。其中15名居民提起上訴,二審由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今天駁回上訴,仍判居民敗訴,全案確定。
最高行政法院指出,變更案已衡量鐵路地下化工程用地是先利用適當的公有土地,鐵路線型配置方案所涉及鐵路兩側土地徵收、民房拆遷範圍,核定案較原軌案影響較低。
法院指出,鐵路地下化工程改建完成後,以地下層作為鐵路軌道使用,對紓解台南市區交通與塑造市中心意象,具有效益,符合台南市長期發展願景所需等各面向公私利益。15名居民提起上訴無理由,予以駁回。(編輯:張銘坤)11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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