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恩案送醫爭議 新北消防:119聯繫不是為了徵求衛生局同意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14日電)新北市府消防局今天表示,接獲恩恩家屬報案時,多管道聯繫衛生所、衛生局、雙和醫院,因醫院降載而無法收治,被要求聯繫醫院感控;119並非只聯繫衛生局,更非徵求其同意。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公布恩恩案調查報告2大疑點,首先是新北市府明知有生命危險應派救護車,但119仍聯繫衛生局徵求同意;其次是,衛生局稱人員均在勤,電話卻通通轉語音,將再要求說明。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傍晚發布聲明表示,執行各項防疫工作都依中央指引及規定執行,「沒有矛盾之處」,將收到疫情指揮中心來文後,回覆不清楚或需補充資料處;同時所有資料都會同步提供給監察院及檢調單位。
衛生局說,7月12日新北市府回復中央的調查報告內容全文為:「本府並無COVID-19個案須由衛生局評估同意才可派遣救護車之規範,惟防疫身分患者送醫須有指定之收治醫院。」
衛生局說,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1年1月1日修訂居家隔離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者接受醫療照護時之感染管制措施,「緊急狀況(如:急產、動脈瘤破裂、大量出血、昏迷、無生命徵象等)應直接撥打119及聯繫衛生局,並告知緊急救護人員相關疾病史資料時,如TOCC(旅遊史與接觸史等);由緊急救護人員先行通知接收個案之急救醫院有關其TOCC。」
消防局表示,接獲防疫病患後送救護任務前,要先確定有收治醫院;收治醫院會由消防及衛生單位共同聯繫,否則救護車即使載到患者也無醫院可送,並非如中央所稱「明知有生命危險應派救護車,但119仍聯繫衛生局徵求同意」。
消防局說,實際上,恩恩媽媽報案當天,119勤務中心除聯繫中和衛生所,也聯繫衛福部雙和醫院、新北衛生局,這些都持續進行;且外界公布的錄音檔也清楚顯示,119當時有聯繫上雙和醫院,是因醫院有醫護確診,當天醫院急診降載暫時無法收治病患,且被要求要先聯繫醫院感染控制單位。
衛生局聲明表示,中央遲至恩恩案後,內政部消防署111年4月17日才通報要求各縣市消防局不必確定有接收醫院,應立即派遣最近車輛著標準防護裝備前往;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4月20日才開放民眾自行就醫規定。
衛生局表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曾於110年5月16日記者會表示,確診的病例數滿多的,所以在救護車及床位調度上,衛生局都要花比較多時間,去跟醫院盤點後,確定清出床位也準備好,才能派救護車去接個案。
至於中央質疑防疫電話轉語音的疑點,衛生局表示,設置有防疫專線、防疫手機及疾管防疫人員直撥分機號碼等多線電話,提供各防疫單位橫向聯繫管道。當天消防局人員撥打中和衛生所及衛生局的電話,都是直撥分機號碼及防疫專線電話。
衛生局說,中和衛生所的電話總機設定在非上班時間會自動切換語音答覆,語音中說明,若有緊急事件可撥打24小時值班手機。語音全文如下:「中和區衛生所您好,現在是下班時間,請於上班時間再來電,如要詢問新冠疫苗相關問題,最新資訊發布在新北市衛生局官方預約網站,或是於上班日上午9點到下午5點再來電,如有緊急事件,如行政相驗等緊急問題再撥打0955xxx0 74,中和衛生所關心您」。
衛生局說,為昭公信,請求指揮中心也應一併公布1922通話過程,並說明接獲家屬電話後,再轉通報新北市衛生局之處理時序,讓大眾得以完整瞭解事件全貌。
市府新聞局長張愛晶下午參加完「民安8號」演習後接受聯訪表示,市府衛生局接獲指揮中心來函後,將會針對所提疑問,具體說明回函給指揮中心。(編輯:張銘坤)11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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