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射徐永明與前時力秘書長婚外情 貼文男遭判刑
2022/5/31 19:02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31日電)台中市李姓男子2年前在臉書上發文影射時代力量前秘書長吳佩芸,與前黨主席徐永明有婚外情,案經吳佩芸發現後提告,台中地院審理後依誹謗罪判處李男拘役30日,可上訴。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李男為臉書粉絲團「莫羽靜與她的墨水故事」管理員,他於民國109年8月4日於粉絲團中,公開張貼文字「徐永明(曾任時代力量政黨黨主席)你到底是為了什麼,在去年偷偷離婚呢?我知道有在吃補藥(意指徐永明與以藥師為業的吳佩芸間有婚外男女關係存在)」。
李男隔天又在粉絲團中,張貼內容為「你們昨天為什麼,一直討論永明(即徐永明)的前任?你們更新速度太慢了啦」、「有人說,那已經分手了,還去扯對方,也太無辜了吧?」等內容,以影射及使網友產生不當聯想的方式,指摘曾任時代力量政黨秘書長的吳佩芸,介入徐永明婚姻。
案經吳佩芸瀏覽相關網頁後,向法院提出告訴,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偵辦後,將李男依誹謗罪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台中地院審理時,李男坦承犯行,審酌李男無實據竟輕率於網路上,公開散布他人有婚外男女關係,足以毀損被害人名譽、損及社會評價,且李男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判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編輯:謝雅竹)11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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