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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前助理研究員涉貪669萬元 彰化地檢署起訴

2022/5/13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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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彰化縣13日電)勞動部林姓前助理研究員涉藉採購職務讓自設立公司得標,再用備、舊品充當新品驗收,並涉護航特定廠商得標後再收回扣,不法金額共計新台幣669萬多元,遭彰化地檢署起訴。

彰化地方檢察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勞動部林姓前助理研究員利用課程辦理採購職業訓練設備、材料、物品機會,自民國100年至109年對承辦案件提出請購需求或簽辦新台幣10萬元以下及逾10萬元開口契約等採購標案,以自設立公司或借用他人公司名義,陸續承攬得標採購案。

檢方表示,林姓被告除明知身為採購人員依法應迴避而不得投標,更在得標後,利用擔任驗收人的優勢,以備品或舊品充當新品出貨並通過驗收,利用職務機會從中詐得採購價金計403萬4035元。

另外,林姓被告也利用採購標案機會,事先請梁姓、劉姓廠商擬定標案設備規格或預算,護航提早獲知採購資訊,使梁姓、劉姓廠商順利得標,林姓被告涉再收取回扣總計266萬2545元。涉透過圖利公司得標、收取回扣等利用職務詐取及收取的不法金額共計669萬6580元。

彰化地檢署接獲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報請指揮後,組成專案小組透過金流分析等綿密偵查作為掌握犯罪事證,於111年3月15日同步搜索涉案人等住所及辦公室共11處,約詢13名涉案人。

檢察官訊後,認為林姓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重大,有逃亡及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經偵查終結,對林姓被告及廠商等5人提起公訴。(編輯:戴光育)11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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