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環保局長遭判刑1年2月 將上訴捍衛清白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28日電)基隆市政府環保局徵選技工,局長賴煥紘涉嫌明知田姓男子的兒子資格不符,卻讓田男兒子錄取,法院審理後,依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判刑1年2月。賴煥紘將上訴捍衛清白。
基隆地方法院今天發布新聞稿,田男得知基隆市環保局民國107年間出缺技工,有意讓他的兒子通過環保局技工甄選,便請託前基隆市長黃姓機要秘書促成。
黃男允諾後,隨即向賴煥紘詢問技工職缺甄選進度及相關規定,賴煥紘誤以為技工需具備汽車修護相關工作經驗1年,田男便請人尋找熟識車廠協助開立不實在職證明書,再透過黃男交給賴煥紘。
賴煥紘依例在基隆市政府研考處翻閱各方推薦欲參與技工甄選的履歷資料,考量田男在選舉期間有組織義工助選,即挑出田男兒子的履歷,連同證明書影本交給屬下確認資格,不過,屬下告知汽車修護相關工作經驗需滿2年,否則不合資格,田男得知後,便再請他人製作不實在職證明書。
法院表示,賴煥紘因故得知車廠開出的證明書疑有不實,於108年1月15日參加公祭遇到車廠劉姓負責人,主動向劉男傳達不要再開立在職證明給田男的兒子,賴煥紘至此已知劉男開立不實的證明書。
法院指出,賴煥紘明知田男的兒子不具備技工職缺所需的2年汽車修護工作經驗,因此不具參加口試資格,竟仍基於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犯意,在技工甄選會評選結果,將田男的兒子列為第1名錄取簽呈上批核「如擬」。
法院表示,賴煥紘因政治考量,明知屬意的人選不具備技工職缺所需的相關工作經驗,仍犯下此案,助長技工職缺淪為私相授受籌碼的歪風,傷害政府公務員公正覈實形象,應予相當程度非難。
法院審理後,依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判處賴煥紘有期徒刑1年2月,此外,賴煥紘犯後始終否認犯行,未見反省,不予宣告緩刑。
賴煥紘下午向中央社記者表示,對於判決無法接受,將據理上訴,捍衛自己的清白。(編輯:方沛清)11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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