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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搖餵藥女嬰釀重傷後遺棄 狠母遭判5年半、8月

2022/4/20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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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0日電)劉姓女子不僅涉對3個月大的女兒猛搖、撞擊及餵食安眠藥,恐釀女嬰肢障、癱瘓等,還將女嬰棄置在醫院後離去。二審今天依重傷害及遺棄罪,各判劉女5年半及8月。可上訴。

二審的台灣高等法院新聞資料表示,劉姓女子在民國107年8月底於桃園市楊梅區住處徒手抓住被害人反覆搖晃,並將被害人頭部撞擊不明堅硬表面,又不當餵食嬰兒鎮靜的安眠藥,導致被害人受有顱骨骨折、顱內出血、視網膜與玻璃體出血、胃潰瘍、癲癇等傷害。

資料指出,同年8月25日晚間,劉女發現被害人有異狀,將被害人送往桃園醫院急救,隨後離去且行蹤不明。

被害人經醫療中心鑑定,因續發的缺氧缺血,導致腦部、腎臟、肝臟受損,引發癲癇、意識障礙、視力不良、大腦萎縮等傷害,使被害人嚴重發展遲緩,後續可能成為肢障、智障、視障、癱瘓、植物人等,此有難以回復的重傷害。

一審的桃園地方法院依重傷害罪、遺棄罪,判處劉女5年6月、8月有期徒刑;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劉女否認有重傷害犯行,僅就遺棄罪認罪。

二審今天認定原審判決並無違誤,駁回上訴,維持原審刑度。全案可上訴。(編輯:戴光育)11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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