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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稅捐處逾900件公文遭註銷棄置 書記判休職半年

2022/4/3 12:30(4/3 12:3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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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3日電)前台北市稅捐稽徵處大安分處劉姓書記,疑因工作壓力大,註銷棄置逾900件電子與紙本公文。法院判處劉男1年徒刑,緩刑3年確定。懲戒法院判決劉男休職6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劉男原本在台北市稅捐稽徵處大安分處擔任書記,負責總收文、協助調卷及歸檔等業務,他自民國109年2月4日起至同年5月18日止,為逃避執行分文作業,註銷各電子公文共計868件,並將已收文的紙本公文共計35件,棄置在座位底下。

台北市稅捐稽徵處政風室察覺後,劉男在政風人員陪同下前往台北地檢署自首。檢方依刑法妨害職務上掌管之文書物品罪及公文書不實登載罪起訴劉男。

台北地方法院判處劉男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自該判決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台幣6萬元,及參加法治教育課程6場次。劉男未上訴而確定。

懲戒法院審理後,認為劉男犯行事證明確,審酌劉男隱匿及登載不實公文書數量巨大等違失情節,所為損及政府機關信譽及公務員形象的程度不輕,判處劉男休職,期間6月。全案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11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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