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累犯惡狼尾隨女學生強壓 雄檢聲押獲准
2022/3/15 14:17(3/15 21:56 更新)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5日電)有多項性侵前科的陳姓男子去年底先尾隨女高中生,在廁所強壓性侵未遂;1個多月後又尾隨另名國中生落網,雄檢將他依強制、妨害性自主罪起訴,昨天聲押獲准。
高雄地檢署起訴指出,43歲陳男曾因對未滿10歲女童犯下加重強制性交案遭判7年8月,並於民國97年入監,但他105年假釋出獄後,又在107年4月以經紀人身分試圖性侵1名女藝人,並被依藥劑強制性交未遂罪判6年徒刑,但他在服刑前又接連再犯下2件妨害性自主案。
雄檢指出,陳男去年12月9日下午6時多在高雄鳳山某間寶雅百貨內發現1名女高中生要上廁所,便尾隨進入反鎖廁所大門,待女高中生上完廁所再將對方推至最裡面靠牆處緊貼,甚至持刀靠近女高中生臉部左側威脅,所幸女高中生大聲呼喊同行友人,陳男才見事跡敗露落跑。
高雄市政府鳳山警分局循監視器畫面逮捕陳男,依妨害性自主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後,檢察官諭令交保;不料事隔1個月多他又在三民區尾隨女國中生進入公寓,並於樓梯間以性騷擾言語詢問對方,幸女國中生趁隙奔跑回家,由母親報警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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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落網後辯稱因女高中生和他輕生過世的「乾女兒」很像,只是想跟對方說話才上前。且過程中也沒拿出刀子,只有跟對方說「我身上有刀子,不要吵」,希望能嚇嚇對方等語。至於尾隨女國中生部分,陳男則辯稱只有問對方喜歡什麼顏色。
檢方偵辦時經勘驗義大大昌醫院女高中生診斷證明書,女高中生下巴和右手挫傷、左眼微血管充血等傷勢,以及相關證詞,不採信陳男說法,審酌他曾有多項前科且經醫師評估有反社會人格障礙症,認為其再犯風險高,據此依妨害性自主、強制等罪起訴他,昨天向高雄地方法院聲押獲准。(編輯:郭諭儒)11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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