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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縣議員鄭昱芸涉以人頭詐領助理費 檢方起訴

2021/6/23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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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23日電)新竹縣無黨籍議員鄭昱芸,涉嫌透過人頭詐領助理費,新竹地檢署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並建請地院從重量刑。

起訴書指出,42歲鄭昱芸在2018年12月底至2019年1月4日期間,到芎林鄉五龍村一處工作室,向61歲吳姓女負責人商議,將吳女申報為假助理,薪資詐領後歸鄭昱芸所有。

吳女同意後在聘書上簽名,每月支領新台幣2萬6900元公費助理薪資,之後,兩人再研議申報吳女的兒子陳男成為鄭昱芸的假公費助理。

檢方偵訊時,鄭昱芸稱有聘用吳女、陳男為助理,但不清楚陳男擔任什麼助理工作,卻在新竹地方法院審理羈押庭時,又改口指出,陳男會協助辦活動等相關事宜。

檢方指出,在2019年11月間,吳女與鄭昱芸的女助理對話中,坦承「今年的計畫全部結束了,終於切割了,也已經沒有當人頭了」。

檢方認為,鄭女、吳女、陳男等3人,均犯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嫌、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

檢方指出,鄭昱芸為高學歷知識者,歷經新竹縣芎林鄉鄉民代表等職,現為新竹縣議員,受有俸費,本應行使監督縣政及審核縣規預算等職權,守法循矩,謀求公益,卻為逐私利,背離民意,涉貪詐取公款,建請新竹地方法院從重量刑,併科罰金;至於,犯罪所得22萬4547元,建請宣告沒收。(編輯:陳仁華)11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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