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國民法官制度 法務部加強檢察官說故事能力
2021/4/28 18:21(4/28 18:46 更新)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8日電)國民法官制度將於民國112年上路,法務部今天表示,為說服國民法官形成有罪心證,已安排相關課程,盼強化檢察官說故事、簡報與肢體表達能力,展現國家公益代表人的正面形象。
法務部今天舉行媒體茶敘,由檢察司主任檢察官鄧巧羚就「因應國民法官法新制-檢察官新思維」進行報告。
鄧巧羚表示,在國民法官的法庭上,檢察官必須出示證據,促使國民法官形成有罪心證,例如協助國民法官理解屍體相驗照片等證據的意義,這是對檢察官舉證責任的一大挑戰。
鄧巧羚指出,未來檢察官必須具備許多新的能力,包括說一個動人故事的能力,因此邀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林志潔指導語速、斷句等技巧,由檢察官透過鏡子當場演練。
她說,未來檢察官與國民法官將有相當近距離、長時間的接觸,眼神交流、肢體動作格外重要,必須培養合宜的肢體表達能力,藉此展現檢察官的正面形象,也必須有能力向國民法官做出清晰易懂的簡報。
鄧巧羚說,檢察官同時也要精進偵查作為,包括在偵查中完成精神鑑定工作,並加強量刑事項的調查工作,因為對國民法官而言,可能更在意被告的犯罪動機與被害人的關係等量刑事由。
法務部長蔡清祥則表示,因應國民法官制度,法務部已舉辦多場講習,就口語、肢體進行全面性的培育,希望新制上路後,檢察官能立即展現專業,帶給民眾不同的觀感,建立檢察官值得信任的正面形象。(編輯:方沛清)11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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