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丁允恭案爆料Y女被控竊盜 北院判緩刑2年

2021/4/6 12:03(4/6 12:16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6日電)向媒體爆料曾與前高雄巿新聞局長丁允恭於辦公室性交的Y女(何姓女子)被控侵入住宅竊盜,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審酌何女已與被害人勞姓男子達成和解,判刑6月,緩刑2年。可上訴。

何姓女子向媒體爆料與丁允恭交往及性愛往事。懲戒法院審理後,3月底認定丁允恭在新聞局長辦公室與Y 女發生性行為3次,在職務宿舍發生性行為1次,Y女並曾墮胎2次,丁允恭行為放蕩不檢,嚴重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員形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有懲戒必要,判他撤職、停止任用2年。

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何女與勞男原是男女朋友,2人因故分手後,何女於民國108年9月12日,趁勞男不在家,自行聘僱鎖匠開鎖入屋竊取勞男所有的銀行存摺、保單、筆記本、3支手機、衣褲、鑽石戒指飾品等物。

台北地院審酌,檢察官與何女於審判外達成協商、何女認罪,且已於審理期間與勞男達成和解,3月底依侵入住宅竊盜罪,判刑6月、緩刑2年。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100406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