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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大樹槍擊案犯嫌移送橋檢 依殺人罪聲押

2021/3/9 16:19(3/9 17:5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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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9日電)涉犯高雄大樹槍擊案的方姓主嫌昨天經仁武警分局訊問,今天上午遭移送橋頭地檢署,檢方訊問後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殺人未遂、家暴法等罪,向橋頭地方法院聲押。

橋頭地檢署下午指出,7日晚間接獲案發地轄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通報,大樹區久堂路鐵道巷土地公廟附近發生槍擊案,吳姓、劉姓男子遭64歲方男槍擊後送醫不治死亡。橋頭地檢署和警方組成專案小組偵辦,並在昨天上午拘提方男到案。

專案小組調查發現,方男曾對59歲簡姓前妻家暴,簡女並於去年6月獲核發保護令,但方男前天下午5時40 分多和簡女因感情、討房產起口角爭執,並憤而獨自返家取槍回到案發地點。

方男先持槍射擊吳男後,之後因追逐簡女不成,便轉而持槍追逐劉男射擊,導致劉男和吳男中彈倒地,方男則騎車逃逸。吳男、劉男送醫急救不治死亡,經檢察官會同法醫師初步相驗結果,2人身體均有多處槍傷,但具體死因要待複驗後再由法醫研究所鑑定。

橋頭地檢署檢察官中午訊問方男後,認為他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未經許可持有非制式手槍、同條例未經許可持有子彈、及涉犯刑法第271條殺人、殺人未遂、以及家庭暴力防治法違反保護令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反覆實施家庭暴力行為之虞,依法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編輯:黃世雅)11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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