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三聯單將成過去式 案件證明單3/1實施
2021/2/22 17:41(2/22 20:21 更新)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2日電)苗栗縣警察局指出,警政署為化解民眾長期以來對「三聯單」的迷思,簡化報案流程,未來報案證明採用統一格式的案件證明單,今天起全面試辦,3月1日正式實施。
苗栗縣警方表示,以往受理報案時,會因案件種類屬性不同,開立的報案證明單據也不一樣,例如刑事案件,會有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俗稱三聯單)、汽(機)車失竊則會拿到車輛協尋電腦輸入單(俗稱四聯單),共計有7種不同形式單據。
苗栗縣警察局表示,過去依案件屬性而有不同報案證明,卻常有民眾因沒拿到三聯單質疑員警吃案;今後報案證明將統一格式,不再開三聯單。
苗栗縣警局指出,警政署為化解民眾長期以來對三聯單的迷思,簡化報案流程,針對警察機關現行使用「受理報案e化平臺」各案類系統,重新整合報案單據格式,統一正名為「警察機關受(處)理案件證明單」,今天起全面試辦,3月1日正式實施。
苗栗縣警局也公布自製的宣導影片,提醒民眾往後受理報案新制實施後,將以「案件證明單」取代三聯單;此外,住宅竊盜是民眾切身之痛,受理報案後將比照重大刑案列管,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全力查緝。(編輯:方沛清)11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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