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男子帶豬肉入境遭罰未繳 遭查封土地
2021/2/3 17:59(2/3 18:51 更新)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姜宜菁3日綜合報導)新竹陳姓男子及嘉義林姓男子日前攜豬肉產品入境,都遭罰20萬元未繳,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考量陳男失業難以繳納,同意分期繳。嘉義分署則派員查封林男名下土地。
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今天表示,陳男日前因從非洲豬瘟國家或地區攜帶豬肉燒餅0.92公斤入境,遭裁罰新台幣20萬元,逾期遲未繳納,經移送新竹分署執行,收案後隨即派書記官現場執行。
新竹分署指出,陳男目前沒有工作,經了解後,認定陳男雖有誠意繳款,但因經濟困難無法支付,因此,予以分期繳納機會,全案得以圓滿徵起。
另外,嘉義林姓男子自中國攜帶豬肉包返台,遭裁罰20萬元,同樣遲遲未繳。嘉義分署今天派員查封其名下土地並限制出境。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說,民眾提醒海外親友從非洲豬瘟國家或地區入境莫帶豬肉產品,也不要郵寄豬肉產品包裹,以免受罰。(編輯:李錫璋)11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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