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搶劫六合彩組頭搶錯人 男子判刑4年10個月
2021/1/18 12:39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18日電)施男得知友人蔡男跑路急需用錢,建議可搶一名六合彩組頭,施男、蔡男等人前往彰化鹿港鎮一處民宅等候,誤認林男為六合彩組頭,亮槍索討金錢,法院判施男有期徒刑4年10個月。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日前公布的刑事判決書,施男得知蔡男走投無路急需用錢,向蔡男建議可以向一名家住鹿港鎮的六合彩組頭索討跑路費,2人約定事成之後,施男可取得3成款項。
民國107年9月,施男、蔡男等人開車前往鹿港鎮一處民宅守候,看到有一名男子從民宅走出來,誤認走出民宅抽菸的林男為六合彩組頭,施男、蔡男等人亮槍恐嚇林男佯稱說要討債,又用手槍抵住林男腰部警告「再走就要開槍」,但林男仍趁隙推開槍口逃逸。
警方事後循線逮捕施男、蔡男,施男向法官辯稱,他只是提供訊息給蔡男,槍枝是蔡男所攜帶,當初是想說把槍枝抵押給林男,向林男借新台幣200萬元,也曾提醒蔡男不要使用暴力。
不過地院法官認為,施男和蔡男在下手前,施男曾不斷用電話詢問蔡男民宅內有幾個人,也提醒蔡男要加派人手,且犯案後沒有搶到錢,還詢問蔡男是不是要再下手,認為施男與蔡男共謀犯案,施男涉犯刑法攜帶兇器強盜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10個月;至於蔡男除和施男合作犯案外,另涉及多起刑案,法院另判處有期徒刑12年。(編輯:陳仁華)110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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