弒父棄屍案家人求判死刑 男嗆殺父剛好而已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0日電)新竹胡姓男子涉與父親口角後,猛刺父親23刀致死棄屍,一審判他無期徒刑。二審今天開庭,胡男多次以三字經辱罵檢察官,姑姑哭求法官判胡男死刑,胡男反嗆「我殺他剛好而己」。
一審的新竹地方法院判決指出,38歲胡姓男子去年5月31日,與65歲父親在家爭吵,胡男一氣之下,持刀朝父親砍殺20餘刀,造成父親重傷身亡。
判決指出,胡男見父親已無生命跡象,把屍體藏在浴室內,伴屍3日後,將父親屍體搬出,放在轎車後車廂,並載往舊社橋下旁農田灌溉水渠棄屍。胡男搬運屍體過程,被鄰居發現報警,揭開這起弒父案。
檢方對胡男求處死刑。一審合議庭考量,胡男經醫院精神鑑定患有精神疾病,胡男在殺害父親時具有辨識能力,依人權兩公約精神,不得對精神病患判處死刑,依殺害直系尊親屬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天開庭時,胡男多次打斷公訴檢察官陳述,並以三字經辱罵;胡男的姑姑、死者的姊妹當庭要轉交一封信給胡男,但胡男竟嗆姑姑們,「我殺他剛好而已,我就是要奪他的錢,家裡就我們兩個人,不是我死就是他死!」
公訴檢察官論告指出,胡男在警詢、檢方偵辦及一審都坦承犯行,現在二審才翻供不認罪,法院委託桃園療養院鑑定胡男,療養院認為胡男有幻聽、妄想等症狀,無法靜下來接受評估,因此胡男是否可再社會化、可教化部分,並無法評估。
檢察官指出,胡男犯案時猛刺23刀手段凶殘,幾乎把父親的脖子砍斷,並有能力將遺體塞入車內、棄屍橋下,可見他犯案時具有辨識能力,且胡男姑姑的信件中提及,希望法官改判胡男死刑,因此建議法官判處胡男極刑。
姑姑在庭上哭著說,希望法院早日將本案了結,否則他們家屬無法平靜,她只要想到弟弟(死者)就很心痛,希望法官判胡男死刑。
胡男在庭上說,希望法官讓他「出國打石頭」,像「火燒島」電影情節,讓他到國外10年、20年、30年就好,另對著審判長說「不要小眼睛、小鼻子,我最看得起你了」。
審判長諭知,全案辯論終結,訂於明年1月26日宣判後,接著召開延押庭,胡男請求交保,不想再被羈押。(編輯:張銘坤)10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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