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小媽媽馬桶產嬰遭棄河 父親阿嬤涉殺人罪交保
2020/12/8 10:01(12/8 15:43 更新)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8日電)高雄19歲呂姓女子與男友未婚生子,46歲呂女父親認為是死胎,6日將胎兒丟棄前鎮河。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昨晚漏夜複訊,將呂父和呂女阿嬤依涉殺人罪分別諭知5萬、3萬交保。
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昨天深夜複訊呂女父親和呂女阿嬤後,認為2人涉犯殺人罪,分別諭知以新台幣5萬元、3萬元交保。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今天表示,警消上午將依雄檢檢察官指揮,持續打撈胎兒遺體,藉此釐清詳細案情。
呂女和20歲男友未婚生子,但2人已許久未聯繫。呂女平日與阿公、阿嬤和爸爸同住,家人都沒發現她已懷孕,直到呂女上廁所早產分娩才驚見馬桶中的胎兒,警方獲悉後除了傳喚呂父和家人到案說明,也尋找呂女男友到案。
呂父在警訊供稱,女兒分娩後發現胎兒沒有張眼、也沒哭聲,因此才認為是死胎。6日下午5時多用塑膠袋包著胎兒,騎車前往前鎮河丟棄。而呂女產後就醫時,院方才知道呂女剛生產卻未看到胎兒,驚覺事態不對報警。
前鎮分局6日晚會同消防隊前往前鎮河現場打撈,但因天色昏暗且能見度不佳,經消防人員潛水搜查2個多小時仍未能打撈到胎兒;昨天持續打撈仍無進展。
若呂父確實遺棄死嬰,涉及刑法遺棄屍體罪,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打撈到胎兒,經檢方與法醫解剖相驗發現嬰兒遭遺棄時是活體,呂父則可能涉及更重的殺人罪。(編輯:黃世雅)109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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