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宗力:法官思維要走出法院 聽社會多元意見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5日電)台灣高等法院今天起舉行3天法律座談會。司法院長許宗力說,法官的思維要「走出法院」,除認事用法正確外,須聽見社會多元意見,在作裁判時能嚴守法律,並適度兼顧國民感情。
台灣高等法院指出,為了讓全國事實審法官裁判時,就眾多具爭議性法律問題有較一致性的解決方法,以減少裁判歧異,今天起一連3天在最高法院會議室及司法院大禮堂兩處,分別就民、刑事法律問題進行探討,共有194人名法官、檢察官、學者及律師出席。
法律座談會開幕式時,許宗力致詞表示,雖然現在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已成立大法庭,但大法庭的主要任務,是整合終審法院各庭之間的法律見解,然而現階段部分案件不能上訴到最高法院,有些法律爭議只停留在二審,所以高院舉辦的法律座談會,就更顯重要。
許宗力說,司法院積極宣導國民法官法,11月28日舉辦「打開司法院」活動,開放民眾進到司法大廈參觀,並安排專人導覽、藝術家進駐及司法紀錄片放映,以鼓勵民眾多元化地親近、認識及參與司法,人民愈是了解司法的運作,就愈可能提升人民對司法的信任。
相對地,法官的思維也要「走出法院」,除了認事用法要正確外,也要聽見社會上的多元意見,在作裁判時,能嚴守法律,並適度地兼顧國民感情。
高院發布新聞稿指出,這次座談會刑事類提案有26則、民事類提案34則,均是實務上難解的重要爭議,例如在刑事類,於實價登錄制度下,申報人若申報不實的房屋成交價格,是否會構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民事類部分,女子應徵上行政助理工作,公司與她約定試用期3個月,1個月後公司認為她表現不適任,可以提前終止試僱契約嗎?眾多法律問題,將藉由與會的司法菁英充分研討後得出結論,以避免法院將來裁判歧異。(編輯:李亨山)1091125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