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萬華2員警收賄包庇賭場 最高法院重判

2020/6/9 13:03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9日電)原台北市萬華警分局偵查隊小隊長嚴華郁、員警江仁佐,涉嫌收賄包庇經營天九牌的賭場並幫助業者躲避查緝。最高法院今天判決嚴男11年徒刑、江男13年徒刑。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王姓男子等人自民國103年4月起在萬華區經營天九牌賭場,為了賭場能避免遭警方查緝以順利營運,王男涉嫌透過白手套莊姓男子,以營業1天1萬元的代價行賄嚴華郁,希望員警不要到業者的賭場查緝。

判決表示,莊男於103年11月間因病開刀住院,嚴男還親自到台大醫院病房收取賄款。

判決指出,王姓業者同樣以營業1天1萬元代價,行賄時任莒光派出所員警江仁佐。江男並於103年11月3日某時,以LINE通訊軟體告知王姓業者,警方將於同年11月4至6日執行「查緝賭博專案行動」,以此方式通風報信。

台北地方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分別判處嚴男、江男各15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台灣高等法院重新計算收賄次數,改判嚴男11年徒刑、江男13年徒刑。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編輯:張銘坤)1090609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