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大副酒駕肇事 公懲會判降級改敘
2020/6/7 11:51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7日電)原海巡署桃園艦大副梁姓男子今年4月間涉嫌酒後駕車,在台北市士林區逆向衝撞停等紅燈6輛機車,造成4名騎士受傷。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判決梁男降1級改敘。
判決指出,梁男於4月21日晚間駕車行經北市承德路與中正路口時,衝撞路口停等紅燈的6輛機車,造成兩男兩女騎士受傷。警方當場對梁男實施酒測,酒測值為每公升0.52毫克,依公共危險、傷害等罪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獲知後,將梁男記1次大過處分,調離現職,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
梁男答辯表示,他因工作與家人聚少離多,很珍惜與家人相聚時光。事發當晚與朋友在新北市八里區聚餐,接到家人通知1歲、3歲稚子莫名哭鬧不止,因為急著返家,才酒駕肇事,感到十分懊悔。
梁男指出,他坦承犯行,並與所有被害人達成和解,對方撤回刑事、民事告訴,可見他事後勇於負責,態度良好,盡力彌補公務員形象,希望公懲會從輕處分。
公懲會審理後,認定梁男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但審酌梁男飲酒後駕車肇事,致多名路人受傷,事後已積極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判決降1級改敘。(編輯:張銘坤)109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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