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罷韓案投開票 高雄檢方:絕對依法究辦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3日電)罷免高雄市長韓國瑜案投票6日舉辦。為維護投開票秩序,高雄地檢署與橋頭地檢署今天說明違法行為處理原則,絕對依法究辦,絕不寬貸。
針對罷韓案投票時,如有民眾在投票所外錄影是否涉及違法,高雄檢方說明檢警將密切檢視有無妨害投票及民眾行使投票權利,會依法蒐證處置。
對於6日即將舉行的「高雄市第三屆市長罷免案」投票,為維護投開票秩序,並保障民眾投票權利,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曾靖雅和橋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柏敦上午共同說明違法行為處理原則。
檢方指出,投開票所內:在場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或其他不正當行為等且不服選務人員制止、令其退出;亮票、攜出罷免票、於投票所刺探選舉人圈選選舉票內容等,依選罷法究辦。
至於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對於喧嚷、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經警衛人員制止而仍繼續者,或以其他方式妨害擾亂投票秩序,甚至妨害民眾自由行使其投票權之人,依其行為態樣分別適用公職人員選罷法查辦。
而投票所四周30公尺外:不論直接或間接,若有妨害或擾亂投票順暢進行,或妨害民眾自由行使其投票權之不法行為,例如叫囂、辱罵、監控、恐嚇等,按情節輕重,依刑法究辦。
檢方表示,其他涉及刑事責任的妨害投、開票秩序部分,依其違法態樣,分別依選罷法、刑法等偵辦。
高雄地檢署及橋頭地檢署已針對罷免案組成因應小組,由雄檢檢察長莊榮松與橋檢檢察長洪信旭共同擔任召集人,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也將於投票當天分別率領檢察官進駐,以迅速因應投、開票期間可能發生涉及刑事責任的各種突發狀況。
雄檢及橋檢呼籲民眾不論支持或反對罷免,均應秉持和平、理性的態度,共同遵守投開票秩序,切勿心存僥倖。違法行為經檢警查證屬實者,一律依法究辦,絕不寬貸。(編輯:黃世雅)109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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