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條例是否違憲 大法官6/30開庭辯論
2020/5/15 12:52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5日電)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多個合議庭因審案認為黨產條例有違憲疑義,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大法官今天決議,6月30日於憲法法庭開庭辯論,辯論重點包含黨產條例是否屬於個案立法。
辯論爭點包括以法律位階規範的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設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並處理政黨及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是否就憲法保留事項而為規範?黨產會組織,不受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限制,是否違反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
行政院下設黨產會,由黨產會主動調查並經聽證程序作成認定附隨組織處分,是否侵害司法權而違反權力分立原則?黨產條例是否屬於個案立法而違憲?法人、團體或機構是否受政黨「實質控制」,定義附隨組織是否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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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將曾由政黨實質控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且非以相當對價轉讓而脫離政黨實質控制的法人、團體或機構,納入附隨組織定義範圍,是否違反法律禁止溯及既往原則?範圍是否超出立法目的,而違反比例原則?
黨產會之前陸續認定欣裕台股份有限公司、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及民族、民權、國家發展基金會為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等,這些機關不服黨產會處分、分別興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多個合議庭陸續認為黨產條例有違憲疑義,向大法官聲請釋憲,並裁定在大法官作成解釋公布前,停止訴訟程序。(編輯:李明宗)10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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