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七行館案水土保持部分 劉政池仍判有罪
2020/5/13 10:12(5/13 10:32 更新)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3日電)前苗栗縣長劉政鴻胞弟劉政池涉及七七行館案,部分判決1年2月徒刑確定,劉已入監服刑。涉嫌違反水土保持法部分,高院今天更一審判決10月徒刑,偽造文書罪判3月。全案可上訴。
劉政池涉嫌竊占國有土地面積逾4000平方公尺,違法設置地下貨櫃、草皮、地磚、植栽,依違反水土保持法等罪嫌起訴。最高法院去年12月間針對劉政池擅自設置地下貨櫃部分駁回上訴,判刑1年2月定讞,已入監執行。
劉政池被控私設草皮、地磚、植栽部分,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似有重複計算面積,查證未盡,連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部分發回更審。高院今天更一審判決10月徒刑,偽造文書罪判3月。(編輯:李亨山)10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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