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茂騰殺害分屍女友 二審仍判無期徒刑
2020/5/13 10:05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3日電)台南市男子吳茂騰去年1月涉嫌因口角將大他12歲的張姓女友勒斃及分屍,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全案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今天上午仍判處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在螺絲工廠工作的吳茂騰,涉案時31歲;他在2017年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在酒店上班的張姓女子,吳茂騰外貌斯文有禮,讓離婚有子的張女芳心暗許,兩人談起姐弟戀,交往同居。
吳男去年1月因不滿張女與酒客相約出遊,兩人在住處發生爭執,吳男涉嫌憤而將張女勒斃,再在浴室用鋸子將張女遺體分屍成7塊,分裝進2個塑膠袋中,接著開著張女的轎車運屍,最後丟棄在台南市東區生產路。
台南地方法院審理時,吳男曾向張女家屬道歉,但被拒絕。台南地院去年10月認定張男性格偏差、自私自利,行凶手段殘忍,但因無前科,且坦承犯行,仍有教化可能,依殺人、棄屍等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生。(編輯:戴光育)10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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