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隨機殺人王嫌哭求交保 法院不准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5日電)男子王姓兇嫌於新店持刀隨機殺死騎士,北檢今依殺人罪起訴移審。北院傍晚召開移審庭,王男哭求想去騎士靈前上香致歉,心繫妻子母親,請求交保。法官庭末諭知續行羈押不禁見。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王男3月13日晚間駕車偕妻外出,因用餐地點與妻子爭執,為發洩情緒、報復妻子不順從他意,持全長30.5公分、刀刃長17公分的料理刀下車,小碎步助跑3步後,朝前方素不相識的林姓騎士背部猛刺一刀,林姓騎士因刀傷致血胸及出血性休克而死亡,依殺人罪起訴,求處最嚴厲之刑。
台北地方法院收案後召開移審庭,王男說,當下沒有殺人犯意,腦袋一片空白,是下意識的動作,後來開車離開現場,是怕附近民眾見他傷人會揍他;自首部分,並非檢方所指的為情勢所逼,並沒有人逼他自首,他非常後悔做這件事。
王男指出,因故買刀放在車上,曾自殘過,不是真的要刺殺被害人,當下被害人穿螢光色雨衣,「看起來像個紙箱」,吸引他的目光,他沒想過要刺穿,語畢又突然改稱,「我剛不知道為什麼會說,看起來像個紙箱」。
法官問王男,與妻吵架為何要刺殺無辜路人,王男回答,這部分,他真的不清楚。公設辯護人則說,王男曾向身心科醫師表達,他有多重人格的病狀,他持刀刺向不認識的路人,是受到精神疾病失控所致,本件為他一人犯案,後續家人會協助他定期就醫及服藥控制情緒,請求交保。
王男向法官請求交保,他哭著說,想去死者靈前上香致歉,就算被死者家屬唾棄毆打也要去,心繫母親及妻子,母親昨天還到看守所請求所方勿刁難,他因工作多年在外,沒好好陪伴母親過節及慶生,他真的不孝;妻子和他一樣從小家庭不完整,同病相憐,所以認識才三、四個月就結婚,妻子至今沒放棄他,每天到看守所看他,以淚洗面,希望能有幾天或幾個月也好,想陪伴妻子及母親,之後會好好面對刑罰。
法官指出,王男坦承持刀朝被害人刺殺一刀等犯罪事實,但否認殺人犯行,辯稱他當時沒有想要殺人,不知刀鋒利,患有精神疾病、不知道發生什麼事等語,考量本件殺人證據明確,王男因細故與妻子爭執就持刀朝陌生人背部深刺一刀,不顧被害人呼救哀嚎,視若無睹,手段凶殘,在行凶後,也不理會妻子要求報警及叫救護車。
法官指出,王男在報警之初,就向警方表示患有精神疾病,有規避審判及逃避法律責任的傾向,王男在案發前幾個月,辭職餐飲業工作,後來從事直播主,收入僅數千元,可見工作及經濟來源不穩定,本件觸犯殺人重罪,王男犯罪嫌疑重大,重罪又常伴隨高度逃亡,認定仍有羈押必要,裁定繼續羈押、不禁見。(編輯:李亨山)109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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