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士欠逾10萬罰鍰 執行署:可考慮限制出境
2020/3/17 18:18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7日電)行政執行署今天說,針對外籍人士違反防疫規定強制執行案,若金額超過10萬元,依行政執行法仍得限制出境以利追繳,已通令各分署加強運用法令,展現執法魄力。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副署長陳盈錦接受中央社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尚無外籍人士違反防疫規定遭罰逾期而移送強制執行案件,為免有人故意規避罰鍰執意離境,行政執行署已通盤檢視法規並提出因應之道。
陳盈錦說,行政執行法規定,若滯欠金額超過新台幣10萬元,且顯有逃匿之虞者,得限制出境,因此針對來台短期觀光、商務行程而違反居家隔離或檢疫等規定遭裁罰的外籍人士,各分署可考慮運用此規定,收案後立即予以限制出境。
他說,若外籍人士遭裁罰金額未滿10萬元,且短期內可能離境,行政執行人員收案後,仍可前往其飯店等住所甚至到機場攔截,必要時,查扣其隨身動產是執行方法之一。
陳盈錦表示,已發函各地衛生主管機關,建請縮短繳納期限,也建議衛生機關,凡外籍人士逾期繳納罰鍰可免再行催繳直接移送行政執行署,以利行政執行署提早介入,至於長期在台的外籍人士或移工,則依一般執行程序進行。
陳盈錦說,初步了解,遭裁罰的外籍人士遭罰金額多為1萬元,有2名加拿大人各被罰15萬元,但都已在期限內繳清。(編輯:李錫璋)109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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