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交易費賒帳不成悶死女子 二審判男子無期
2020/3/10 12:33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0日電)新竹男子莊進財被控與周姓婦人起爭執後,以枕頭悶死女方,莊男供稱因性交易費賒帳不成遭罵而行凶,一審判莊男無期徒刑,經上訴,二審今天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可上訴。
新竹地檢署起訴指出,53歲莊姓男子與62歲死者周女認識約1週,去年3月24日周女邀請莊男到她家聊天、喝酒,酒後周女在他面前脫衣服,並告知想賺一些生活費後,兩人在房間內發生性關係;周女向莊男索取性交易費用新台幣700元,但莊男身上僅有150元要求先賒帳,等隔天他工作後領薪再補費,周女拒絕並要求付現,也對莊男辱罵三字經。
檢方表示,莊男不滿被辱,情緒失控動手毆打周女,甚至拿枕頭往周女臉上悶蓋,不久周女沒有生命跡象,莊男心虛拿被子蓋住周女,隔天凌晨騎腳踏車離去。周女屍體傳出味道,鄰居聞到而報案,全案曝光,莊男在去年4月1日落網時,恰好是周女頭七日。
一審新竹地方法院審理期間,莊男供稱,雙方因性交易價金問題發生口角,女方不斷辱罵他,他動手毆打後,女方仍持續辱罵,他是酒後一時衝動才犯案。
一審認定,莊男有多次竊盜前科,本件與被害人無任何深仇大恨,僅因輕微口角即萌生殺意,持續、猛力毆打被害人的頭部、面部、身體,再以枕頭壓悶口鼻,手段殘忍而輕易剝奪女方寶貴性命,判處無期徒刑;全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天宣判。(編輯:李亨山)109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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