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6警求績效偽造通知書 遭判刑1至2年
2020/2/5 20:03
(中央社記者葉臻新北5日電)新北市6名警員涉嫌偽造通知書等公文,向檢方騙取拘票逮人,藉以爭取績效;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方法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等罪,判決6人,1年至2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警方在調查犯罪或蒐集證據時,得以通知書通知犯嫌到場詢問,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通知書必須有主管或一定職務的長官簽章,並以派員或郵寄方式送達。
警政署在2018年3月針對詐騙集團展開「斬手專案」,專案期間,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警員林仕傑、方詠涵、蔡緯辰、魏利達、賴逸家、賴韻嵐,涉嫌為了達成拘提車手的績效偽造通知書,導致檢察官誤信而核發拘票。
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除方詠涵、蔡緯辰認罪外,其餘4警均否認犯行;新北地院今天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方法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等罪,判決魏利達、林仕傑各1年4月徒刑,賴逸家1年8月徒刑,賴韻嵐2年徒刑,方詠涵、蔡緯辰各1年徒刑,2人因認罪,均獲緩刑3年;全案可上訴。(編輯:卞金峰)109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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