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司法院:商業事件設專責法院審理

2019/12/17 21:58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7日電)司法院指出,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商業事件審理法」及「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包含運用科技審判,所有書狀應以網路系統傳送,可用網路遠距訊問審理事件,便利當事人。

司法院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商業事件審理法」及「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商業事件設專責法院、引進專家證人制度。其中「商業事件審理法」共7章計81條。

在設置專業法院部分,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為高等法院層級,對於重大商業事件採二級二審制,能迅速處理紛爭,使事件及早定讞。

司法院在新聞稿中指出,重大商業事件應由律師代理,使事件爭點能聚焦,減少無謂爭執,提升審判效能;重大商業事件應先行調解,由有商業專門學識的商業調解委員,協助當事人自主解決紛爭,以減少訴訟勞累,快速終結爭執。

google news透過 Google News追蹤中央社

另外,除引進專家證人及當事人查詢制度外,程序中的文書、勘驗物或鑑定所需資料,如涉及營業秘密,持有人得聲請法院發秘密保持命令,兼顧真實的發現及營業秘密的保持。

新聞稿指出,修正「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為「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增設商業法院與原智慧財產法院合併為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編輯:方沛清)1081217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