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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外配罹思覺失調症 刺死丈夫女兒判28年

2019/11/4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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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4日電)來自印尼的王姓女子來台結婚後,罹患思覺失調症未按時服藥,和先生在教養等問題起爭執,等到先生和女兒睡著後持刀猛刺造成2死,彰化地院依殺人等罪判王女有期徒刑28年。

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刑事判決書,來自印尼的王女經介紹來台灣和吳姓男子結婚,王女婚後在丈夫家族經營的汽車旅館工作,她工作時覺得工作環境不安全,也懷疑丈夫在外與人有染,家屬安排她去看病。醫師發現王女有幻聽、被迫害妄想症,開藥讓她服用,服藥一段時間後就自行決定停藥。

王女曾到衛福部立彰化醫院就醫,經診斷為思覺失調症,但未積極接受治療;由於王女常和吳男因子女教養、工作等問題發生爭吵,民國107年11月,王女先前往大賣場購買水果刀藏在家中,後來和旅館同事爭吵後先將銀行帳戶內的存款提領一空,回到家後等待丈夫及女兒熟睡,拿水果刀猛刺吳男,又想到女兒不聽話,於是又拿水果刀猛刺女兒。

吳男和女兒被刺後傷重不治,王女犯案後自行向警方投案,彰化地院審理此案,王女雖承認殺人,但否認是預謀犯案。

但審理此案的法官認為,王女病識感不佳,案發時精神狀態仍屬相對穩定,而王女常因工作和丈夫起衝突,精神疾病未獲得良好控制,惡化被告人際關係,對雙方關係造成惡性循環,導致被告自陷於無法轉圜的情境,決定犯下殺人重罪,因此依刑法殺人等罪,判處有期徒刑28年,褫奪公權10年,全案仍可上訴。(編輯:黃世雅)108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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