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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菸案 張恒嘉:華航才是納稅義務人

2019/11/1 17:38(11/1 18:2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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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日電)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走私菸品案,今天傳喚被告吳宗憲、張恒嘉到庭。張恒嘉表示,他沒有貪污、也沒有逃漏稅,本案納稅義務人是華航公司,不是國安局人員。

外界矚目的菸品走私案,台北地檢署今年8月23日首波偵查終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稅捐稽徵法等罪嫌,起訴國安局少校吳宗憲、張恒嘉等13人,其他單純參與買菸者、其他次總統出訪專機任務部分,均另行偵辦。

台北地方法院下午開庭審理私菸案,傳喚吳宗憲、張恒嘉到庭。兩人庭訊時均否認犯罪。張恒嘉指出,他沒有犯貪污罪,也沒有圖利他人,本案的納稅義務人是華航公司,不是國安局人員,自己沒有逃稅的問題。

律師團表示,華航公司自民國105年3月起,對總統專機免稅菸品採取「機邊交貨」模式,逃漏稅的是華航公司,不是吳宗憲、張恒嘉。

律師團指出,根據國際機場禮遇作業辦法,總統出訪團返抵國門享有免驗放行待遇,免驗就免申報,當然就沒有逃漏稅的問題。

法官今天讓兩造整理本案爭點,結束準備程序,並諭知吳宗憲、張恒嘉於12月20日上午到台北地院出席調查庭,讓法官掌握兩人行蹤。(編輯:張銘坤)10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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