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土亂倒竹縣山谷 警逮人送辦
2019/10/14 18:11(10/14 20:06 更新)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14日電)新竹縣新埔鎮清水里汶水坑產業道路附近一處山谷,遭人堆置廢棄土方,深度達20餘公尺。警方表示,陳姓主嫌向陳姓地主租地堆置廢棄土方,今天訊後將2人依違反水土保持法送辦。
新埔警分局表示,新埔鎮清水里汶水坑產業道路通往鎮內山區,道路狹窄,日前卻常有曳引車出入,警方察覺有異到附近查看發現,有曳引車運載廢棄砂石堆置,且深度達到20餘公尺,約有6層樓高。
警方也通報新竹縣政府農業處水土保持科到場場勘,認定違反水土保持法,依法究辦。
警方指出,陳姓地主將土地提供給陳姓主嫌,土地被使用為砂石分類場地。陳姓主嫌則僱用陳姓駕駛專門從楊梅、新豐地區,將挖管路廢棄砂石載來堆置。
警方表示,由於警方到場勘查時,陳姓駕駛車上並無任何砂石,警方將陳姓駕駛轉為證人。而陳姓駕駛坦承,協助運載廢棄土方。
警方說,經查發現,填入山谷深度20餘公尺,堆置重量約多達1000多公噸。警方今天訊後將陳姓主嫌及陳姓地主,依違反水土保持法送辦。(編輯:林沂鋒)108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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