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婦開車自撞致同車夫亡 判拘役可緩刑
2019/10/7 17:16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7日電)新竹縣75歲詹姓婦人今年3月開車載丈夫外出,會車時撞上路旁電桿,丈夫傷重送醫搶救8日後死亡。新竹地方法院今天依過失致死罪判她拘役50日,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今年3月詹婦開車載丈夫一起外出,行駛到新埔褒忠路,與一輛油罐車會車時,因詹婦疏於注意車前狀況,往右偏駛撞上前方路肩上的電桿,坐在後座丈夫因此傷重送醫,經搶救8日後不治。
詹婦在警方到場處理時,警方還未知肇事者,詹婦自行表明為肇事者,也詳細陳述肇事經過,就肇事經過自首也接受裁判。詹婦在開庭間,情緒低迷、落淚,也向法官坦承她的過錯。
法官認為,詹婦因疏於注意前方車況,導致過失撞上電桿,造成丈夫死亡,所為應予非難。詹婦犯後在警方發覺前,自行坦承為肇事者,符合自首規定,依法減刑。
法官審酌,詹婦深具悔意,經過這次事件後,也應有警惕,相信沒有再犯之虞。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拘役50日,緩刑2年。可上訴。(編輯:陳清芳)1081007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