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普車隊闖大安溪河床 警攔截送裁罰
2019/9/24 18:23(9/24 19:06 更新)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4日電)一群玩家組成的20輛吉普車隊,欲前往苗栗泰安山區泡野溪溫泉,溯溪闖入大安溪河床,遭苗栗警方攔查,依違反水利法函轉水利署第三河川局裁罰。
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今天發布新聞指出,昨天晚間接獲林務局大安巡守隊通報稱有10多輛吉普車,從泰安鄉梅園村附近大安溪河床呼嘯而過,出動梅園、大安、象鼻3派出所共同前往攔查。
警方表示,員警在象鼻村大安溪河床梅象橋下方大安段50公尺處,攔查到劉姓男子等人組成的20輛吉普車隊,一行人是來自各地喜愛泡野溪溫泉的玩家,準備前往大安溪上游泡野溪溫泉,為想節省時間索性駕駛性能頗佳的吉普車溯溪而過。
大湖警分局強調,吉普車隊未經主管機關許可駛入河床,已涉觸犯水利法第78條規定河川區域內禁止行為,其中第6款「在指定通路外行駛車輛」,經現場定位車輛停留座標一一將車輛及駕駛拍照帶回象鼻派出所製作筆錄,相關資料將送水利署第三河川局裁罰。
水利署第三河川局管理課表示,一般而言,如非工程、救難或訓練需要,河川區域禁止車輛駛入,民眾若擅闖河床「溯溪」,依水利法第93-3條規定,每輛車可處新台幣1萬元至5萬元罰鍰,過去已有類似開罰案例,今年度也有2件,正簽報裁罰中。(編輯:李錫璋)108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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