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牛樟菇辯傳統領域 法官查出族群不同重罰
2019/8/18 13:46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台東縣18日電)台東卑南族李姓男子涉嫌在林班地竊取牛樟菇,他辯稱進入傳統領域取用森林副產品,台東地院法官查出李男竊取的位置非屬其傳統領域,判有期徒刑9個月,併科罰金30萬3000元。
李男去年5月22至23日進入台東林管處所轄延平事業區第14林班地,竊取森林副產物牛樟菇220.5公克,市價約新台幣1萬4700元,經關山警分局巡邏警員見他所乘車輛行跡可疑,上前攔查,查獲李男竊取國有森林財產。
庭審期間,李男一度委請律師辯稱是原住民,全縣除綠島,其他15鄉鎮都是原住民地區,且為原住民傳統領域,依法可進入採集森林副產品自用。
法官認為,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具歷史淵源、文化或傳統習慣,且具有高度屬人性,各原住民族間存有若干差異,即具有同血統的同族人世世代代群聚一處,而形成部落或傳統活動領域;無該族血統人士縱使也居住、生活在該處,不得將他族傳統領域土地,視為自身民族的傳統領域土地。
承審法官仔細比對研究原民會、延平鄉、台東縣政府對傳統領域相關公告與歷史文獻等,並根據台東林管處與關山警方犯罪現場勘測圖等,確認李男行竊林地屬布農族狩獵及阿美族墾耕的傳統領域,李男是卑南族,該區非卑南族傳統領域,李男不得主張有進入採集森林副產品的權利,且李男有多次竊取森林副產品前科,法官因而重判李男。(編輯:翁翠萍)108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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