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公教年改釋憲案 大法官8/23公布解釋
2019/7/23 12:47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3日電)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今天表示,大法官受理軍公教年改釋憲案,經6月底連開三場的言詞辯論後,定於8月23日下午4時公布合憲或違憲解釋。
大法官會議去年12月針對軍人年改的聲請案,在憲法法庭召開說明會,今年5月15日上、下午分別對於公務員、教師年改提出的聲請案,在憲法法庭召開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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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吳志揚、高金素梅、王育敏、李鴻鈞、林奕華等立委與多個民間團體於5月15日在說明會開始前召開「退出憲法法庭說明會,只要言詞辯論」記者會,強調進行言詞辯論,才符合正當司法程序。
司法院大法官為審理107年度憲一字第10號、第3號、第2號立委聲請解釋案(軍、公、教),分別已於6月24日、6月25日分三場,在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編輯:李亨山)108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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