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警局設訴訟金專戶 讓警察安心執勤
2019/7/7 16:59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彰化縣7日電)彰化縣警察局成立因公涉訟輔助金專戶,縣警局所屬員工依法執行公務,而涉及民事、刑事爭議或訴訟案件,將可申請輔助金用來打官司,目前已募得新台幣200萬元民間捐款。
警政署鐵路警察局警員李承翰因公殉職,除讓外界再度重視執法安全,警察權益也是關注重點。彰化縣警察局設置「因公涉訟輔助金專戶」,對象含被告或告人,例如和美分局警員吳芳如民國107年8月執勤發生交通事故受傷,與肇事者的訴訟案,也是照顧範圍。
彰化縣警察局副局長賴宏豐今天說,縣警局同仁因公涉訴訟案,不論是被告或提告,請律師費用全額由輔助金專戶負擔,讓同仁執勤無後顧之憂,專戶收入來源為民間捐款、專戶孳息、其他收入,輔助金專戶目標新台幣600萬元,目前已收捐款共200萬元。
賴宏豐說,專戶由彰化縣警察局成立管理運用委員會,審議經費捐款、經費保管稽核、管理及動支等事項,並聘專業或社會公正人士為遴聘委員,局內則由副局長兼主任委員,目的就是妥善審理同仁執行案件是否符合資格,不浪費地方熱心人士的捐款基金。
根據彰化縣警察局因公涉訟輔助金專戶設置管理及運用要點,警察因公涉訟案所需律師費,可依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辦法第14條第一項向服務機關,或依警察人員因公涉訟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第11點,向內政部警政署申請補助,費用不足部分,可由委員會審議後補助,或是捐款人指定專款專用項目。
經統計,專戶已獲捐200萬元,其中100萬元來自彰濱工業區某家公司,另100萬元則是彰化縣警察局義勇警察大隊內部成員募款。(編輯:陳俊碩)108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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