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隨補習班至游泳館 下水10分鐘溺水昏迷
2019/5/3 19:12(5/3 21:16 更新)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3日電)苗栗一名7歲男童今天由補習班老師帶往頭份市一間游泳館,下水10多分鐘後發生溺水,消防隊獲報送醫時已無呼吸心跳,經搶救雖恢復心跳,但陷入昏迷,昏迷指數3。
苗栗縣消防局今天下午3時許獲報,頭份市一間民營spa游泳館發生溺水事件,救護人車到場時,游泳館內救生員已將溺水的7歲徐姓男童抬上泳池邊CPR,救護人員緊急將男童送往頭份市為恭醫院,但到院前已無呼吸心跳。
為恭醫院急診室小兒醫師徐健倫指出,男童到院時呈OHCA(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口鼻有嘔吐物,立刻插管搶救,經搶救15分鐘後恢復心跳,但呈現昏迷,昏迷指數3,轉送新竹馬偕醫院加護病房治療,未來能否清醒或是對腦部神經造成的影響,仍是未知數。
游泳館業者指出,男童是由竹南鎮一間補習班老師帶來,總共有7名學童。發生溺水的水池深120公分,徐姓男童下水約10多分鐘,池畔救生員便察覺他疑似溺水,上前查看,隨即跳下水施救。
業者表示,平日泳池旁至少有2名救生員,今天下午因為有其他國小到場上課,人比較多,館方也增加救生員人力。業者也提到,一般安親、補習班老師會在旁邊幫忙照看一下,但今天事發時,老師未在旁邊。
苗栗縣政府教育處社教科指出,男童就讀竹南鎮某國小一年級,參加的補習班經合法立案,但登記招收對象應為國中生,補習班私下招收國小學童已明顯違規,已要求限期改善,至於今天帶學生到游泳館是納入補習班課程或僅為臨時安排戲水活動,仍待進一步查明,連同其他違規事項,視情節予以裁罰。
警方事後前往游泳館調閱監視器影像,對於溺水意外發生原因及相關責任,仍須進一步調查釐清。(編輯:張銘坤)108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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