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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毒審會決議 9種新興毒品列管

2019/4/9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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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9日電)法務部毒審會決議,「依替唑侖」等列管為第三級毒品、「氯地西泮」等列管為第四級毒品,共9種新興毒品列管,將速擬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附表修正草案」,報由行政院公告。

法務部指出,毒品審議委員會今天決議將「1-氯苯基-2-(1-吡咯烷基)-1-丙酮」「去氯-N-乙基愷他命」「乙基乙基卡西酮」「氟-α-吡咯啶苯己酮」「甲基-N,N-二甲基卡西酮」「依替唑侖」列管為第三級毒品。

另外,「氯地西泮」「4-苯胺-N-苯乙基-4-哌啶」及「N-苯乙基-4-哌啶酮」列管為第四級毒品。

內政部警政署近來查獲「氯地西泮」「甲基-N,N-二甲基卡西酮」及「依替唑侖」等成分流傳市面之案例;調查局於鑑定毒品過程中發現「1-氯苯基-2-(1-吡咯烷基)-1-丙酮」「去氯-N-乙基愷他命」「乙基乙基卡西酮」「氟-α-吡咯啶苯己酮」等成分、為避免民眾施用造成社會危害,來函請法務部毒審會將這些等物質列入毒品列管。

此外,芬太尼屬強效鴉片類毒品,具高成癮性,對社會危害性甚大,台灣目前將其列為第二級毒品管制,近幾年歐美國家已有數萬件使用芬太尼過量致死案例,而「4-苯胺-N-苯乙基-4-哌啶」「N-苯乙基-4-哌啶酮」為芬太尼的製造原料,經審議通過將它列入第四級毒品管制。(編輯:方沛清)10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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